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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的价值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45页(1131字)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派关于劳动力价值的一个不合理的用语。

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表面上,工人所得的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古典经济学派毫无批判地从日常生活中借用了“劳动的价格”这个范畴,作为分析的起点。他们认为劳动的价格,也与其他商品的价格一样,围绕一个中心上下波动。这个中心被重农学派叫做劳动的必要价格,被斯密和李嘉图称作劳动的自然价格。

正象其他商品的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一样,在他们看来,劳动的价格也只能是用货币来表现的劳动的价值。这就引出了“劳动的价值”这个虚幻的用语,并且把它作为考察价值关系的最好的、适当的用语,结果就陷入了无法解决的混乱和矛盾中,同时又替庸俗经济学的浅薄理论提供了活动基础。

第一卷第十七章批判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在‘劳动的价值’这个用语中,价值概念不但完全消失,而且转化为它的反面。这是一个虚幻的用语,就象说土地的价值一样。但是这类虚幻的用语是从生产关系本身中产生的。它们是本质关系的表现形式的范畴。”(23·587-588)

被古典经济学称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实际上就是劳动力的价值。

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劳动是不能当做商品出卖的,不能有价值或价格。因为:第一,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劳动力的职能,是一种活动。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发生之时,劳动是不存在的。不存在的东西是不能当作商品出卖的。第二,既然劳动发生在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买卖关系之后,那么,工人的劳动就已经属于资本家,工人不能再出卖它。第三,商品的价值是生产商品的劳动的凝结。如果说劳动是商品,有价值,那么,劳动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怎样决定的?12小时的劳动的价值是多少?是6元,还是3元?这就陷入了不可解决的混乱和矛盾中。第四,如果说劳动是商品,有价值,那么,工资与劳动的交换,是等价的,还是不等价的?如果是等价的,工资就必须等于劳动中创造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就无法存在了。如果说是不等价的,那又违背了价值规律。这里又陷入了无法解决的矛盾中。

马克思指出:工资或劳动的价值“这种表现形式掩盖了现实关系,正好显示出它的反面。工人和资本家的一切法的观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神秘性,这一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一切自由幻觉,庸俗经济学的一切辩护遁词,都是以这个表现形式为依据的。”(23·591)

马克思揭露了工资的本质,也就彻底揭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切神秘性的根源,澄清了古典经济学无法解决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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