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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364页(701字)

劳动过程中的人的因素,即发挥作用的劳动者。

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如果撇开社会形式,单从劳动过程来看,那么劳动过程包括三个简单要素:劳动者的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劳动过程就是劳动者把劳动资料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按照自己的目的来改造自然物,生产出合乎需要的产品。在这三个要素中,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是劳动过程的客观因素,劳动者是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前者是物的因素即生产资料,后者是人的因素即劳动力。

如果从价值增殖过程来看,劳动过程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起着完全不同的作用。

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再现在新产品的价值中,这不是再生产,而是价值的转移。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即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则不同,它是创造价值的源泉,当劳动者通过他的有目的的活动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时,他同时创造出新的价值。这是包含在新产品中的由该生产过程生产出来的唯一的新价值。如果生产过程在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以后继续延长,就会生产出剩余价值。

因此,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是创造价值包括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积累过程时还谈到,在资本主义生产开始时,在市场上一方面是拥有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资本家,另一方面是除劳动力商品之外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工人丧失了客观劳动条件,所以只得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受其剥削。因此,马克思说:“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事实上的基础或起点。”(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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