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456页(1053字)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人们在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中的关系即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决定着、支配着其他社会关系。
人们的意志和行动,归根到底是受客观的经济关系制约的。人们的社会关系,也是由客观经济关系决定的。
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马克思指出:“人们扮演的经济角色不过是经济关系的人格化,人们是作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而彼此对立着的。”(23·103)所谓人格化,指的就是客观经济关系的内容通过人的意志和行动体现出来这样一种情形。这是《资本论》中使用“人格化”这个词的主要涵义。
例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提到,“人格化的资本即资本家”(23·343),“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
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23·260)资本的本性就是增殖自身的价值,获取剩余价值,在不停的运动中求得无休止的价值增殖。
资本家对剩余价值象狼一样的贪欲和最大限度的追求,正是体现了资本增殖的本性。资本家不过是“作为人格化的、有意志和意识的资本执行职能”(23·174)。
《资本论》中经常出现的“人格化”这个词,有时在不同的场合,是有着不同的涵义的,需要根据上下文加以理解。
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马克思提到“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23·133)。
这里,“物的人格化”是指商品作为价值物,体现着人与人交换劳动的关系;“人格的物化”,指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只能通过商品关系这个物的形式表现出来。
《资本论》第一卷第八章提到的“人格化的劳动时间”,指的是工人。
工人的剩余劳动是资本家利润的源泉,因此,资本家想方设法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在资本家眼里,工人似乎就是劳动时间,就是能赚钱的活机器。
例如,人们把那些全天劳动的工人叫做“全日工”,把13岁以下只准劳动6小时的童工叫做“半日工”,工人完全成了人格化的劳动时间了,劳动时间成了工人的代名词。
马克思还把资本称为“人格化的生产条件”。
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工人创造的劳动产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大部分都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又转化为资本,反过来成为日益增大的压迫和剥削工人的力量,使工人受自己生产出来的物的支配。对这种异化现象,马克思作了深刻分析,并把资本称为“人格化的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