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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的物化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455页(792字)

商品生产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通过商品价值关系而得到表现的形式。

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物。商品交换实质上体现了入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在现象上却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物的关系。货币出现以后,则表现为商品和货币的物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通过物和物的关系,也只能通过物的关系表现出来,就是人格的物化。

马克思在第一卷第一篇,通过对商品内在矛盾及其发展形态的分析揭示了这个道理。马克思从分析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入手,继而分析了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

在对商品价值形式的分析中,马克思说明了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如何通过交换关系表现为外在的使用价值形式和价值形式的对立。这样,体现着人与人的关系的内在价值,就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的外在价值形式。在对商品拜物教的秘密的分析中,马克思把这种人和物的颠倒的实质,充分地揭示了出来。一方面,商品这个物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物的人格化”(23·133);另一方面,人与人的关系通过物的关系表现出来,这是“人格的物化”(23·133)。

这是商品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表现。而所有这些矛盾又是来源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

货币出现以后,商品内在的矛盾在商品流通中更加发展了。马克思指出:“商品内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私人劳动同时必须表现为直接社会劳动的对立,特殊的具体的劳动同时只是当作抽象的一般的劳动的对立,物的人格化和人格的物化的对立——这种内在的矛盾在商品形态变化的对立中取得了发展的运动形式。”(23·133)

作为价值物的资本也具有人格的物化这种性质。

资本实质上体现的也是物掩盖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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