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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罗马时代的奴隶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12页(736字)

发达的奴隶制经济的典型。

公元前八世纪至六世纪,古希腊各城邦陆续进入奴隶制社会,到公元前五至四世纪,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达到了较高水平,特别是在公元前三至二世纪的古罗马共和国,奴隶制席卷了一切基本生产部门,“在农业、制造业、航运业等等方面是生产劳动的统治形式”(24·539)。

当时生产力曾有过蓬勃的发展,金属加工、采矿、陶器生产、建筑业、航海业都有了长足的进步,社会分工有显着的进展。公元前八世纪初,希腊的史书只提到5种专门的手工业职业,而到公元前五世纪初,专门职业已达20多种。特别是在公元前四世纪初,以雅典为代表的城邦中手工作坊有过迅速增长,每个作坊里使用奴隶数从5到30多个不等,在奴隶主国家所有的矿山中,则同时有上万名奴隶在协同劳动。奴隶的辛勤劳动使当时的希腊和稍后的罗马成为当时世界上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之一。

古希腊、罗马时代,商品货币关系相当发达,在罗马时代还出现了专门经营银钱兑换、存款贷款以及汇兑、转帐等业务的银号。

但总的来说,自然经济仍占统治地位。

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奴隶主把奴隶看作“会说话的工具”,主人的财产。

他们可以任意虐待、惩罚、买卖奴隶,剥削和压迫非常残酷,因而阶级矛盾异常尖锐。在整个历史时期奴隶以不断怠工、破坏工具和奴隶主的财产、集体逃亡乃至武装起义等方式进行反抗。

斯巴达克起义就是其中最着名的一次。由于奴隶们持续不断的斗争,再加上高利贷使大批平民沦为债务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不断遭到削弱。

最后,繁荣一时的奴隶制经济终于被封建制经济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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