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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674页(522字)

地区银行、贴现公司和票据经纪人需要现金时,把已经贴现过的票据向大银行再次贴现。

再贴现实际上是大银行以已经贴现过一次的票据为担保,贷款给地区银行。“银行家用来为汇票经纪人的汇票进行再贴现的货币,又被汇票经纪人用来再贴现新的汇票。”(25·563)因而再贴现有利于地区银行扩大信用业务,有利于大银行在更大范围内为剩余资本寻找出路,吸收各股份公司和大商行暂时闲置的资金。

同时,再贴现也助长了空头票据。

空头信用所造成的虚假信用的扩大,使贴现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促成作用更为加剧。

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是再贴现业务的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借助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的银行贴现率,可以使市场贴现率和市场利息率随之也提高或降低。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借助中央银行调节再贴现率来实行贴现政策:当生产过度扩张,信用膨胀时,就提高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以紧缩企业的投资和银行的信用;生产不景气时就降低再贴现率,以降低利息率,鼓励投资。资产阶级国家企图通过贴现政策来稳定货币、调节经济,由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无法克服,实行贴现政策实际上达不到防止经济危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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