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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所有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42页(2082字)

资本使用权的对称。

指与资本在现实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完全分离的、表现为在生产过程之外的、本身能提供利息的资本的单纯所有权,是资本的一种规定性。

马克思指出:“财富的各种物质要素具有在可能性上已经是资本的属性,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存在着补充这些物质要素的对立面,使这些要素变为资本的东西——雇佣劳动。”(25·398)因此,雇佣劳动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成为资本、资本所有权依以生存的客观基础和条件。

它同只在可能性上成为资本的货币所转化成的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产过程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比劳动力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也就是发挥可变资本的作用——生产利润。因此,雇佣工人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就成为资本家所占有的无酬劳动的源泉,成为使货币变为资本并生产剩余价值的决定性要素。正因为如此,作为能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抽象表现的货币就具有了资本属性,具有了资本的职能。把这种能生产利润的货币的使用价值作为资本实际上让渡给第三者,就构成资本所有权和资本使用权分离的客观基础。这种分离使资本所有权在资本主义实际生活中现实地表现出来。

资本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现实生活中是以货币资本的特殊形式——借贷资本表现出来的。

借贷资本的运动“表现为任意的、以法律上的交易为媒介的运动,它们发生在资本现实运动的前面和后面,同这个现实运动本身无关。”(25· 389)

但实际上,借贷资本的运动即让渡或贷放和回流或偿还采取法律上的交易这种形式,正是一定系列的经济行为的归宿和结果,是资本所有权在经济运动中所采取的具体形式。马克思说:“这种贷放就是把价值作为资本而不是作为货币或商品来让渡的相应形式。”(25·392)同样,采取偿还形式的回流也是“由自身得到再生产的资本及其特殊种类的现实循环运动决定的。”(25·385)回流的结果是不但得到原资本的同量价值额,而且还获得利息即资本在和自己的过程相分离的情况下提供的剩余价值。因此,利息把单纯的资本所有权表现为占有别人劳动产品的手段。

资本所有权的自己对自己本身的这种关系,即表现为会生产货币的货币的这种规定性,使借贷资本表现为不借助任何中介作用的环节而自行增殖,因而在形式上与雇佣劳动无关。

借贷资本家取得的利息,仿佛只是他的货币资本的价格,即把他的资本作为使用价值执行职能所支付的一定货币额。但实际上,利息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的独特的规定性的结果。它作为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作为利润的特殊形式,作为平均利润的一部分,仍来源于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

“对于用借入的资本从事经营的产业资本家和不亲自使用自己的资本的货币资本家来说,总利润在两种不同的人,即在两种对同一资本,从而对由它产生的利润,享有不同合法权的人之间的单纯量的分割,都会因此变为质的分割。利润的一部分现在表现为一种规定上的资本应得的果实,表现为利息;利润的另一部分则表现为相反规定性上的资本的特有的果实,表现为企业主收入。”(25·420)总利润的这两部分硬化并且独立化了,好象它们是出自两个本质上不同的源泉。

这样,“资本的使用者,即使是用自有的资本从事经营,也具有双重身分,即资本的单纯所有者和资本的使用者;他的资本本身,就其提供的利润范畴来说,也分成资本所有权,即处在生产过程以外的、本身提供利息的资本,和处在生产过程以内的、由于在过程中活动而提供企业主收入的资本。”(25·421)于是,资本关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

“资本表现为利息的即资本自身增殖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25·441)作为这种神秘性质的结果的利息,表现为同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相脱离,剩余价值的源泉被掩盖起来了。

社会关系最终成为资本自身的关系,成为一个数量关系。因此,马克思说:我们“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25·442)。

资本所有权是一个历史范畴,因为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是以劳动力商品的存在为前提。资本所有权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本观念和利润观念存在以前很久就以生息资本的形式存在。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初期,生息资本对产业资本来说是独立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所有权的这种独立性更为加强,出现了专门利用资本所有权的食利者阶层。

信用制度的发展,使单个资本家可以迅速集中社会一切闲置资本投到过去个人无力创办的企业中去。

于是,社会生产资料以空前来有的规模积聚和集中起来,企业的生产规模日益扩大,生产过程日益具有社会性质,其结果是加剧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并使消灭资本主义的各种物质条件更加成熟。当资本的存在条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被消灭之后,建立在这种基础上的资本所有权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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