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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思,达德利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28页(806字)

【生卒】:1641—1691

【介绍】:

英国经济学家,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初期代表人物之一。

早年从事东方贸易,后在海关和财政部任职。主要着作是《贸易论》(1691年)。该书直接以配第的着作为依据,主要阐述了自由贸易、利息和货币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配第的有关思想。诺思是自由贸易论者,他主张对国内国外都实行自由贸易,认为限制贸易会使国家变穷,自由贸易才是致富之路。自由贸易思想贯穿于他的整个理论中。他和配第都是从地租引出利息,“把资本利息说成一种类似地租的形式”(25·702)。

但他又比配第前进了一步,区分了货币和货币资本,提出了“资本的明确概念”,把利息与资本相联系,从而提出了“关于利息的第一个正确的概念”(26Ⅰ·389)。关于利息率,配第认为取决于货币的供求,诺思则认为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求。

由此马克思认为诺思“是第一个正确理解利息的人”(26Ⅰ·395)。在英国资产阶级和地主阶级之间围绕利息率进行的长期斗争中,诺思同配第一样坚决站在资产阶级一边,反对政府用法律强制压低利息率,主张由借贷双方自由订立契约。马克思认为这是“资本起来反抗土地所有权的最初形式”(26Ⅰ·395)。在货币问题上,诺思完全摆脱了重商主义的影响,认为货币并不等于财富,它只是一种公认的交易标准或买卖的通用尺度;认为一个富裕民族不可能缺乏货币,因为它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从多余的地方运来;而流通的货币量则决定于商品交换的需要,多余的货币将被熔化(见23·141,145,154;26Ⅰ·396-398)。

他反对用法律限制货币输出,反对把货币贮藏起来,认为这样不会产生任何好处,只会产生某种损失;只有把货币作为资本来运用,才能从中获得利益。由此,马克思认为他已经认识了货币贮藏和货币自行增殖之间的对立,论述了作为资本的货币,指出这是“古典政治经济学最早的发现之一”(26Ⅰ·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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