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第,威廉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32页(1952字)
【生卒】:1623—1687
【介绍】:
英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
出生于英国汉普郡的一个毛纺织作坊主的家庭。从小独立谋生,当过船上侍仆、水手和家庭教师。1649年获牛津大学医学博士学位,曾任医学和音乐教授。1651年任英国侵略爱尔兰军总司令克伦威尔的随从医生,后又任爱尔兰土地分配总监,负责测量和分配土地,从中捞到5万英亩的土地。英国封建王朝复辟时期,他又投靠国王查理二世,被封为贵族,成为拥有27万英亩土地的资产阶级化的土地贵族。马克思把他称为一个“敢于思想而又十分轻浮的外科军医,既能在克伦威尔的盾的保护下掠夺爱尔兰,又能为这种掠夺向查理二世跪求必要的男爵称号”(13·43)。
配第主要经济学着作有:《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政治算术》、《爱尔兰政治解剖》、《货币略论》等。这些着作大都是在他死后发表的。
他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赋税论》是他的最重要的经济学着作,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多次对它加以引证和评述。
配第生活在十七世纪,是重商主义向古典政治经济学过渡的时期,因而在他的经济思想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商主义的影响,直到晚年重商主义的影响才被完全克服。配第把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移到生产领域。
他在研究方法上已不同于重商主义,即不限于对事物表面现象、表面联系进行考察,而是力图考察现象的本质和各个现象之间的联系。他强调以事实、经验为依据,注重运用统计数字来分析经济现象及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配第最先提出劳动决定价值的观点,为劳动价值论奠定了初步基础。为了探寻交换的规律,他区分了“自然价格”和“政治价格”,前者指的是价值,后者指的是市场价格。配第着重研究的是自然价格,因为他把它看成是经济现象的基础。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
他以谷物和白银两种商品相交换,来说明劳动时间是决定商品价值的基础,并提出商品的价值量同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成正比,随生产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的论断。但是,他认为只有生产白银的劳动才创造价值,而生产其他商品的劳动则不创造价值;只有其他商品例如小麦同白银相交换时,其价值才由生产白银的劳动来决定。
这样一来,他就把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混淆起来了。
因为一定量小麦交换一定量白银,表现了小麦的交换价值,而由于白银是货币,所以又表现为小麦的价格。
配第还认为,价值有两个源泉,即劳动和土地,这就违背了价值的源泉是劳动这一基本命题。在这里,他又混同了使用价值和价值。
因此,在配第的价值论中有不同的价值规定混在一起。
配第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研究了地租、利息等剩余价值的具体形式。
他既没有提出剩余价值的范畴,也没有利润这一概念。
但他的地租理论实际上说的是剩余价值问题。
配第把工资看作是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认为“工资的价值是由工人‘为了生活、劳动和延续后代’所必需的东西决定的”(见23·348)。地租是一年收获的农产品减去种子和劳动者的工资以后的剩余产品,是劳动创造的、超过维持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的余额。
这实际上把工人的劳动分成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部分,揭示了地租是工人的剩余劳动创造的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配第还论述了工资和地租的对立关系,他把收获物的价值分为工资和地租两部分,工资提高,地租就降低;工资降低,地租就提高;二者成反比例变化。
这是一个有价值的创见。但是,“把地租看成是一般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利润还模糊地和工资混在一起”(25·883)。把地租和剩余价值等同起来,则既不能阐明剩余价值的本质,又不能正确地理解地租。他把利息看成是从地租派生出来的,认为出租土地可以收取地租,出借货币也应当收取利息。
地租是土地的租金,利息是货币的租金。“在配第看来,剩余价值只有两种形式:土地的租金和货币的租金(利息),他是从前者推出后者的”(26Ⅰ·381)。他认为,利息率是由货币的供求决定,而不是取决于借贷资本的供求,从而混同了货币和借贷资本。他反对国家用法律来限制利息,认为这样做是违反自然规律的,也是徒劳无益的。
配第认为,土地价格是若干年的地租总额,购买土地就是购买了收取地租的权利。他根据英国的统计资料,认为土地价格大体等于21年的年租总和,这实际上理解到土地价格无非是资本化的地租。
配第在政治经济学领域中所作的理论尝试,后来由斯密和李嘉图加以继承和发展,并创建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