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贝尔图斯-亚格措夫《给冯·基尔希曼的社会问题书简。第三封信:驳李嘉图的地租学说,对新的地租理论的论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001页(1385字)
洛贝尔图斯的主要着作之一,1851年出版于柏林。
这部着作提出了与李嘉图相对立的、在资产阶级经济思想史上占有特殊地位的地租学说,受到马克思的重视。《资本论》称它为“关于地租的重要着作”(25·877)。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以专章对它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洛贝尔图斯认为,李嘉图只是考察了由于土质不同,各个土地所有者得到不等量的租金,而没有说明“一般地租”(即马克思所说的绝对地租)如何产生。他指出,对于李嘉图来说,只有在最后耕种的劣等地也开始提供地租时,才开始有地租理论。洛贝尔图斯企图建立新的地租理论,说明绝对地租的产生。
他认为农民自己并不把种子、饲料等列入开支,所以农业的全部预付资本中不计算原料这个项目;而在工业中,原料是从市场购买来的,应列入预付资本之内。由此出发,他断定“租”即产品价值扣除工资后的余额,与预付资本量相比,农业会高于工业,农业中的资本,除了得到同工业资本相等的“普通”利润以外,还有一个余额,单独成为一种特殊的租金。
它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形成地租。
洛贝尔图斯的功绩在于,他试图说明绝对地租的产生,并把绝对地租归结为农业中资本的利润率与工业中资本的利润率的差额,即归结为农产品的利润率超过一般利润率所形成的超额利润。这是洛贝尔图斯地租理论中包含着的“正确倾向”。但是,他的论证则是“近乎幼稚的,可笑的”(30·624)。
他的理论完全建立在原料不列入农业生产费用的错误计算上,“没有这种计算错误(许多德国农民会犯这种错误,但是没有一个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会犯这种错误),洛贝尔图斯的地租就不可能存在。”(26Ⅱ·41)洛贝尔图斯的这个错误表明,“不太发达的德国经济关系必然要在头脑里产生混乱。”(30·624)
洛贝尔图斯的地租理论还包括其他一系列错误的前提,其中包括理论上的一些根本性的错误,如混同价值和生产价格,认为代表机器价值的劳动也提供相应的剩余价值等等。
对于这些错误,《剩余价值理论》分别作了详尽的批判。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只是在论述自己的地租理论有关的限度内,对洛贝尔图斯关于地租的一些具体说明作了考察。
《资本论》第一卷曾附带地考察了洛贝尔图斯论地租的着作中关于剩余价值率的见解。
洛贝尔图斯在探讨工人被剥削的程度时,是用所谓“租”去和工人所创造的价值相比的,用公式来表示就是。这样,他就得出“一个虚假的规律: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绝不能达到100%。”不过,洛贝尔图斯指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工人在他创造的产品中所占的份额愈来愈小,而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所占的份额即“租”的份额则愈来愈大。马克思充分肯定了洛贝尔图斯的这一正确的思想,说他“提出的地租理论虽然是错误的,但它看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23·581)洛贝尔图斯后来发表的着作,完全为资本主义剥削进行辩护。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一卷所加的第三版补注中指出,洛贝尔图斯论地租的着作中对资本主义的“真正大胆的进攻”已完全为他后来的“陈旧平庸的思想所淹没了。
”因此,“使马克思的上述赞许不能不打一个相当的折扣。”(23·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