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贸易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5页(328字)

两国间在双边结算的基础上进行贸易而签订的协定。

贸易协定的一种形式。严格意义上的双边贸易协定是指一国对另一国出口的商品与劳务,同从另一国进口的商品与劳务价值相等,即两国间进出口额平衡。它是30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外汇管制盛行时期的产物。

严格的外汇管制使很多国家缺乏可兑换货币,多边贸易与多边支付受到极大限制,要增加贸易,唯一的方法就是在两国政府间签订双边协定,使贸易从正常的渠道转入由管制系统而不由市场力量决定的渠道。

大致分为抵偿协定、清算协定、支付协定三种类型。双边贸易的特点是,除两国间进出口相等外,商品的交换不用货币,或只用本国货币支付,暂缓了外汇短缺的困难。

在严格的外汇管制下,是扩大贸易的一条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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