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5页(408字)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以及其他国际法主体间为调整相互贸易关系而签订的协定。

国际贸易协定在广义上虽属于贸易条约的一种,但它不同于以条约为名称的关于贸易方面的书面协议,其特点是:(1)内容比较具体。它往往不涉及经济贸易的一揽子问题,主要就相互贸易关系中的某些具体事项作出规定。内容主要包括:贸易额、双方出口货单、计价、结算、支付、协定的期限和关税优惠等。对于贸易额和双方出口货单的规定往往不是硬性的,而是在具体实施时通过双方协商调整。(2)签订程序比较简单。它既可以由主权国家的中央政府签订,也可以由其他政府机构签订,并不一定需要各自立法机关批准。

(3)有效期限比较短,大多是1至3年。国际贸易协定有双边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政府间贸易协定和民间贸易协定;长期贸易协定(5年以上)、短期贸易协定(1至3年)和年度贸易协定。在贸易协定中包括有支付条款的,称为贸易与支付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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