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经营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4页(298字)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承包经营户有如下法律特征:(1)以农民个人或农民家庭为单位。(2)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经营。(3)从事商品经营。农村承包经营合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之间为完成某项农业生产任务所签订的一致协议。

农村承包经营户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后,取得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或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山岭、果园、塘、林木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承包经营权。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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