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7页(526字)

亦称“环球公司”、“多国公司”。

一国垄断财团通过直接投资,除在本国外,还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或与当地资本合股建立企业而形成的一种国际垄断组织。19世纪末,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首先出现,第二世界大战后随着经济生活国际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广泛发展。

跨国公司具有以下特点:(1)是国际性垄断组织,在资本主义世界相应部门中占有垄断地位。

(2)采取全球性的战略目标和全球性的战略。

即以世界市场为角逐的目标,在考虑多国或全球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生产成本、价格以及公司本身条件(包括公司的财力、物力、技术、潜力以及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制订出战略部署,其目的在于攫取整个公司最大限度和长远的利润。(3)实行高度集中管理体制。

在公司体制内部,所有国内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子公司都服从于公司的整体利润,彼此互通情报、交流技术、共担风险、分享盈利。总公司对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子公司的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和指挥,重大决策由总公司作出,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子公司只能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活动。跨国公司为攫取最大利润,必然对所在国的生产、贸易与金融活动施加影响,但由于其资金、技术与经营管理等优势,客观上也促进了东道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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