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1页(259字)

卖方准许销售商在一定时间、区域范围内销售指定商品的授权范围。

经销权是销售商经营卖方商品的前提,一般由双方在协议中予以明确。其种类分为:(1)独家经销权。亦称“独家专营权”。

卖方将经销权只授予单一的经销商。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包销商享有专营权,但不得经营其他来源的同样的、类似的或是有竞争性商品。卖方也不得在包销地区内向其他经销商出售同样商品。

(2)非独家经销权。亦称“一般经销权”。

在同一时期和地区,卖方授予两个或多个经销商销售指定产品,经销商对该产品不享有独家专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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