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附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4页(339字)

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关于合同细节问题和专门问题所达成的协议。

从形式上看,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附属部分,但其效力与合同主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对主件的补充和具体化,是国际商事交易中当事人整个合同文书的构成部分。并非任何合同都有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主要出现于以下情形:合同涉及面广。问题繁杂,并非一个合同所能容纳或一时能全面确定;合同涉及许多专业性、技术性问题,必须配以相应的图表或说明;合同在履行中有修改、补充或其他变化,等等。合同附件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协议书、往来信件、电传、电报、图表、技术图纸和数据等等。

中国一些涉外经济立法对合同附件作了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8条规定:“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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