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90页(844字)

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关于成立世界多边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的协议。

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拉喀什正式签订。国际贸易组织原是20世纪40年代中期“布雷顿森林会议”拟议中应建立的三大经济组织之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早已建立,但由于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未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使这一计划未能实现,并使关贸总协定成为事实上的国际贸易组织,一直临时适用至今。“乌拉圭回合”通过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共15条,4个附件。协定就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及其地位、职能、组织机构、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决策、创始成员资格、加入与退出等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该协定的规定,*世界贸易组织已于1995年1月1日在日内瓦成立,从此结束了40多年来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的历史。

协定的4个附件是:(1)附件1包括:①货物多边贸易协定,包括《关贸总协定1994》、《农产品协定》、《关于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实施协定》、《纺织品与服装协定》、《贸易技术壁垒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1994〉第6条的协定》、《关于实施〈关贸总协定1994〉第7条的协定》、《装船前检验协定》、《原产地检验协定》、《进口许可证协定》、《补贴与反补贴协定》、《保障条款协定》。②《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

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附件2是《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

(3)附件3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4)附件4是简单多边贸易协定,即仅仅是由各成员自行决定接受与否的贸易协定,并不是在全球范围内由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普遍接受的多边协定。

它包括《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政府采购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国际肉协议》。《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包括附件1、2、3在内的有关法律文件是本协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包括附件4在内的有关法律文件也是本协定的一部分,对那些已经接受的成员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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