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非共同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18页(326字)

东部非洲发展中国家政府建立的区域性合作组织。

1967年成立。前身为东非共同服务组织(East African Common Service Organization)。其宗旨是:扩大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促进经济贸易的发展。除某些农产品外,商品在成员国间可以自由流动。

共同体采取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未经全体成员国的一致同意,任何成员国不得单方与第三国达成协议。成员国有肯尼亚、坦桑尼亚和乌干达3国。总部设在坦桑尼亚的阿鲁沙。组织机构有:(1)东非权力机构(East African Authority),由成员国首脑组成。

(2)部长理事会。(3)立法会议。

(4)法院。(5)秘书处。

另外还设有东非开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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