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63页(380字)

商检机构运用微生物学的有关原理,培养细菌后对动植物及其有关产品和各种食品进行的检验。

微生物检验是检验动植物及其产品是否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一种手段,是中国食品卫生检验和动植物检疫的重要内容之一。检验机构根据不同动植物和不同的动植物产品的有关标准要求而进行不同的微生物检测。例如,一些国家规定进口的肉食、禽蛋产品不得含有沙门氏菌。有些国家规定肉不得有口蹄疫、猪水泡病病毒等;粮谷类商品、籽仁类商品不得含有黄曲霉素;皮张、毛、猪鬃、尾、细尾毛等畜产品不得含有炭疽杆菌;速冻蔬菜及水产品的细菌数或大肠菌不得超过限度;出口活鳗要测定噁奎酸的含量,超过规定限度的不得出口;出口的蘑菇罐头要测定葡萄球菌肠毒素等。目前,各国对食品的卫生要求越来越高,微生物检验的方法也随着新方法、新技术、新工具的创造发明而不断提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