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96页(444字)

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标准。

目前中国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1)有关人民生活的、量大而面广的、跨部门生产的重要工农业产品标准;有关人民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标准。(2)有关互换配合、通用术语等基础标准;基本原料材料标准;通用的零件、部件、元件、器件、构件、配件和工具、量具等标准。

(3)通用的试验和检验方法标准。(4)被采用的国际标准等。

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国家一级的规范性的技术文件,对全国经济、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是中国最高层次的标准,任何企、事业单位,个人都必须遵守。为了便于使用、整理、储存、检索和管理,需要对标准规定特定的代号和编号。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的代号和编号办法如下:“工农业方面”代号为“GB”,“内部标准代号”为“GBN”,“工程建设方面”代号为“GBJ”,国家军用标准代号为“GJB”。国家标准的编号采用代号、顺序号和年代号的顺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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