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权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13页(353字)

调整因确认、保护和使用工业产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业产权法主要由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组成。最早对工业产权从立法上加以确认和保护的是英国。英国在1624年就颁布了《垄断法规》,对专利实施保护。法国于1857年也制定了商标法。国际上最重要的条约是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它是各成员国制定工业产权法的一个基本准则,也是各国工业产权法律规范的主要依据。各国政府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和参照国际惯例,以及遵循所参加的国际公约或条约,制定出本国有关的工业产权法。中国现行的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等都属于工业产权法的范畴。中国于1992年和1993年分别对专利法和商标法作了修改,使中国的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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