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18页(340字)

为具体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规。

1991年5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1991年5月31日以第1号版权局令发布,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共分7章56条。以《着作权法》为依据,借鉴国外保护着作权的做法,遵循有关国际公约的共同原则,结合中国的实际作出了切合实际的规定:(1)作品的含义和具体范围、作品使用的具体方式、特定用语的含义。

(2)国家版权局作为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3)着作权的归属、权利的行使、继承、保护期限以及权利的限制。(4)着作权许可使用合同。(5)与着作权有关权益的行使及限制。(6)违反着作权法的法律责任。

(7)实施条例的解释权及条例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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