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书籍:国际贸易法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63页(345字)
为具体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而制定的商标法规。
1983年3月1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1988年1月3日、1993年7月15日经国务院两次批准修订,分别于1988年1月13日、1993年7月28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施行。1993年7月28日公布的细则分7章,共50条。
实施细则以商标法为依据,旨在为实施商标法提供具体的操作规范,在借鉴和吸收国外有益经验、遵循巴黎公约和结合中国的实际的基础上,对下述问题作出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商标注册代理、可核准注册商标的范围;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注册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争议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及有关细则的解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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