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投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20页(925字)

㈠承包商根据招标通告,按规定程序提出报价,争取中标签约的行为。

投标人经分析研究招标文件,在同意其主要合同条件后,根据招标通知,按规定条件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标书及各种附件,对招标工程项目提出报价,争取中标。从法律角度看,投标是要约行为,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承诺或接受投标,合同即告成立。招标一投标是买卖双方的一种交易方式:买方通过招标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或引进先进技术;卖方通过投标承包工程、出售商品、出口劳务或技术。在国际工程承包业务中,它是最主要的成交方式。

投标的实质是争夺承包权。实践中国际工程承包投标主要采用*独家投标和*联合投标两种方式。

投标的一般程序如下:(1)项目选择。应对项目所在国、项目本身、业主、招标人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应考察项目所在国的政治风险问题(国有化、战争和内乱、禁兑风险),经济发展现况,法律概况,社会因素以及自然条件。

项目方面的因素包括项目的性质、规模、技术程度、发包范围、现场条件、工期长短、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及外汇所占比率等。

业主方面的因素包括业主的背景、信誉、支付能力、招标条件是否公平合理等。

此外,投标人还要对自己和其他投标人的能力进行分析。(2)准备投标有关文件。

包括公司营业证书、公司章程、资信证明、授权签约证明书、当地代理人委任书、各种保函(如投标保证书、履行保证书、预付款保函等)以及对有关文件的公证书等。(3)办理程序性手续。

一国承包商首次到他国开展业务,须申请注册,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决定投标的承包商应向招标人购买、填交资格预审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办理保函并物色代理人,合作投标的还要选择合作人。(4)各项调查研究。包括进行现场勘察、市场调查、当地法规调查及国内历史资料研究。(5)做标。即投标人按标书所列项目计算、编制和填写完整的报价资料,填上单价、分项价、总价等,即报价;其次还要复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计划、填写投标书。

这是整个投标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6)投标。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用可靠的方式密封递交招标机构的行为。

投标文件递交后,整个投标活动即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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