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承包合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26页(332字)

亦称“分包合同”。

在业主和总承包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之后,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的由总承包人将自己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分给分承包人完成的协议。其特点是:分承包人同业主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分承包人仅就它承担的部分工程向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仍然承担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对分承包人的行为包括过失向业主负责。分承包人对分包的项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部分承包合同与*分项承包合同有相同之处,即分承包人与分项承包人承包的都是工程项目的某一部分;其不同在于分项承包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向业主负责;分承包人与总承包人签订合同,向总承包人负责。

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必须经过业主批准或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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