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饭店代理人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52页(233字)

为各旅游饭店、旅行社预订和销售客房,从中收取合理费用的代理机构。

分为两类:(1)旅游饭店设在客源中心的机构。例如,中国旅行社设在香港的分社等。

(2)在客源中心专门从事代理业务的机构。这类机构拥有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并与一些主要客户、旅行社、航空公司等保持联系,如美国的捷运公司等。

现代旅游饭店代理机构除了为代理饭店预订客房外,还通过举办信息发布会,宣传旅行社开发的新路线等来扩大饭店的知名度,减少饭店的宣传销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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