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85页(515字)

世界各国航空运输企业联合组成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

1945年4月成立,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其前身是1919年成立的国际航空业务协会。凡国际民航组织成员国的任一定期空运企业,经其政府许可都可成为会员,从事国际空运的企业为正式会员,只经营国内航班业务的空运企业的为准会员。截止1984年3月底,有正式会员107个,准会员20个。协会在日内瓦、曼谷、内罗毕和里约热内卢设有地区技术办事处,在蒙特利尔、日内瓦和新加坡设有业务服务办事处。最高权力机构为年度大会,闭会期间为执行委员会,由大会选出的主要空运企业的行政首脑组成,任期3年。由9人组成的常设机构执行管理委员会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会的宗旨是通过会员间的合作以及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提高航空运输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促进航空运输事业的发展。主要任务是协商制订国际航空客货运价,统一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制度,研究发展与国际航空运输有关的其他业务,如技术、医务、法律、简化手续、财务、安全保卫、联运、降低成本以及帮助发展中国家航空公司等,清算会员间及非会员间的业务收入帐目。协会出版定期刊物《国际航空运输协会评论》(季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