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借提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96页(231字)

货物在装船或装毕前,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预签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已装船提单。

由于托运人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者因船期延误不能及时装船,货物装船完毕时结汇期已过,因此托运人必须预先借用提单。这种作法对承运人风险很大,因为货物在装船前可能因各种原因发生灭失、损坏或退关,而提单已由托运人向银行结汇后转交给国外的收货人,收货人可以以欺诈为由控告承运人,承运人不仅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不能享受赔偿责任限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