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箱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398页(363字)

亦称“包装单”、“码单”、“花码单”、“磅码单”。

说明商品每件包装的详细情况及内容花色的单据。装箱单是商业发票的补充说明,一般机器零件、服装、纺织品、工艺品和不定量包装的商品都要求出具这种单据。它的内容包括:(1)号码及日期。(2)唛头。

(3)品名。(4)箱号。

(5)规格(包括商品规格和包装规格)。(6)包装单位。

(7)逐件列明每件包装的净重与毛重。(8)总计件数和重量。

以上各项均与其他有关单据各相应的项目一致。有的信用证要求每件尺码也要标出来。

除散装货物外,装箱单在货运单据中多为不可缺少的文件。进口地海关验货、公证行检验、进口商核对货物时都须以装箱单为依据。有些货物以重量或体积计价时,则可以重量单代替装箱单。装箱单由出口商制作,可以合并在商业发票上,也可以单独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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