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01页(675字)

中国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的主要国营航运企业。

1961年4月27日成立于北京,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领导。随着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迅速发展,公司的船队也不断发展壮大。截至1992年底,公司经营的远洋船队已从1961年公司成立时的25艘、23万载重吨发展到1900余艘、2000多万载重吨。船队航行于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00多个港口,在远洋运输方面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总公司设在北京,在上海、广州、天津、大连、青岛等地分设5个远洋运输公司。在日本、巴基斯坦、科威特、埃及、阿尔及利亚、英国、荷兰、德国、澳大利亚和美国等国设立了航运代表处或派驻航运代表50余处。开辟了中国主要港口至世界各地杂货班轮航线和集装箱定期班轮航线90余条,另外还辟有不定期航线遍及全球。公司建立了自己的货运体系,在国内初步形成了以北京为中心,5大直属远洋公司以及外轮代理公司为支柱,连结内地主要城市的货运网络;在国外,先后设立了50多个驻外网点,初步形成了以国内外为依托,以欧洲、北美、东南亚、地中海、澳新、日本和香港为主要区域的海外揽货网络。

为了不断加强班轮运输、发展国际多式联运,“七五”计划末期,开辟了中国至北美、欧洲、地中海北岸、波斯湾、澳新、日本等47条班轮航线。

实行了定航线、定船舶、定港口、定货种和定时间的核心班轮共47个航班,准班率基本上达到100%。

此外,还开辟了海铁、江海、海空等门到门的国际多式联运服务,极大地方便了货主,已成为世界着名的大航运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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