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25页(243字)

“强制保险”的对称。

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自愿的原则基础上,签订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一般商业性保险都属于自愿保险。自愿保险的特点是:投保人可以自由选定其财产是否保险;在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投保人可以自行确定保险金额,或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的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责任是根据保险契约产生的,有明确的界线;保险契约必须在投保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后才能生效;对参加强制保险的财产,其超过定额部分可由自愿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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