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括保险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39页(253字)

亦称“一揽子保险单”。

对同一地点的不同财产或不同地点的同一种或多种财产,不分类别,不分项目,只笼统地规定一个保险金额,任何地点及任何财产的损失都可在总的保险金额内获得赔偿的保险单。财产保险合同的一种形式。例如,在货物运输总括保险单里,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一定的保险货物约定一个总的保险金额、承保险别、启运地点、费率等,投保人支付一笔总的保险费后,在约定的保险期间内,保险即对于被保险人每批出运的货物全部承保,当货物发生损失,被保险人即可从总保险金额中获得赔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