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律冲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40页(188字)

解决同一问题的不同国家(地区)的保险法律由于各自内容的差异而导致相互在效力上的抵触。

保险法律冲突的产生是由以下几个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1)各国的保险法律制度不同。(2)各国人民之间存在着正常的民事交往,形成涉外保险法律关系。

(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的保险法律在内国的域外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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