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内危险保险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53页(204字)

承保船舶因某些原因,如停航修理、等待出售等,需在港内停泊时所可能遭遇的风险的保险单。

该保单允许被保船只在港内移动、更换码头或进船坞修理。由于船舶在港内的风险比在航行时的风险相对来说小一些,因此,港内危险保单的费率亦相对低一些。港内危险保单与*港口停泊保单的区别在于前者保险生效后,中途如中止合同,可退还部分保费,而后者保险一经生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退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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