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保赔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55页(370字)

简称“保赔协会”或“保赔社”。

船东之间建立的非营利性的、国际性的相互保险组织。承保人一般不愿承保的属于船东责任的损害赔偿,比如损坏港口、码头、桥墩及其他固定物体引起的赔偿责任。其成员来自不同的国家,经费根据入会船东所属船舶的总吨位计收。世界上最早的船东保赔组织是1855年在英国成立的“不利塔尼亚船舶保赔协会”。目前,国际上已有几十家保赔协会。大部分集中在英国,其中最大的是“英联邦五国船东保赔协会”。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船舶总吨位的90%以上的船舶都加入了保赔协会。保赔协会与保险公司的主要区别是:保赔协会的赔偿责任除油污案件外,其赔偿责任是无限的,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有规定的限度;保赔协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保险公司则不同;协会与船东的利益基本一致,而保险公司与船东往往是矛盾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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