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标价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79页(785字)

确定两种不同货币之间比价的方法。

即外汇汇率的计价方式。根据确定标准的不同,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出现了3种外汇标价方式:(1)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 tation)。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1个或100个、10000个、100000个外币单位)作为标准,折算成若干本国货币来表示汇率的标价方法,又称为应付汇价法。在直接标价法下,作为标准的外国货币单位数额固定不变,汇率涨跌都以本国货币兑换数额的变化来表示。

一定单位外币折算的本国货币增多,说明外币汇率上涨或本国货币下跌;如果折算的本国货币减少,说明外汇汇率下跌或本国货币升值。目前除英国和美国外,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采用直接标价法。

中国亦采取该种方式。除意大利里拉和比利时法郎以10000个货币单位为标准,日元以100000个货币单位为标准,其他均以100个外币单位为标准,折算成若干人民币元来表示人民币汇率。(2)间接标价法(Undirect Quotation)。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成若干数额的外国货币来表示汇率的标价方法,又称应收汇价法。在间接标价法下,用作标准的本国货币的单位数额固定不变,汇率涨跌都以所兑换的外国货币数额的变化来表示。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折算成的外币数量增多,说明本国货币币值上涨或外币汇率下跌;如果折算成的外币数量减少,则说明本国货币贬值或外汇汇率上升。

外汇价格通过本国货币的价格间接表现出来。英国一向采用间接标价法,美国长期使用直接标价法,但是,从1978年9月1日开始,除对英镑继续使用直接标价法外,对其他货币一律改用间接标价法。英国和美国使用间接标价法的目的是为了与其他国际外汇市场上各国货币对英镑和美元的标价一致。(3)美元标价法。以美元为基准来表示各国货币价格的标价方法。是国际间外汇业务所采用的主要标价方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