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投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482页(490字)

通过预测外汇汇率的涨落,期望从汇率变化中牟取利润而作的外汇买卖。

外汇投机包括多头(买空)和空头(卖空)2类。多头是指预计某种货币汇率将趋上升,事先以低价买进一笔该种货币,日后待该种货币汇率上升后再行抛出,以期从买卖差价中获取利润。

空头是指预计某种货币汇率将趋下跌,事先以高价卖出一笔该种货币,日后待该种货币汇率下跌后再行买入,以期从买卖差价中获取利润。

当投机者预期某种外汇汇率将激烈波动时,就通过买卖即期外汇牟取投机利润。

这时投机者必须持有外汇资金,交易额由资金多少决定。但绝大多数外汇投机是通过买卖远期外汇进行。

远期外汇交易只需缴纳少量保证金,无需付外汇现汇,到期轧抵,计算盈亏,不须持有巨额资金,就可做巨额交易。从参加者来看,不仅有投机者,还有国家大公司和银行,后者主要出于正常业务之需要,或者为避免风险而进行正常外汇交易,有时也利用汇率变动投机牟利。

在外汇投机交易中,一般并不发生任何实际的交割行为。投机者虽从事货币买卖,但并非真正需要而买进或卖出,只是暂时虚买或虚卖,以图从汇率变动中获取利润,故外汇投机亦称为买空或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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