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浦东新区产业导向和投资指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99页(350字)

上海市关于浦东新区的产业发展与投资导向的地方规章。

1990年9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分为3部分:(1)产业发展原则。①要有利于吸收国内外资金和投资。②要有利于拓展国际贸易,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

③要有利于获得国际先进技术,发展以出口导向和进口替代为主的工业。④要有利于浦东与浦西的产业互补、协调、一体化。

⑤要有利于上海市发展成为全国的多功能的经济、贸易和金融中心。(2)鼓励发展的主要产业。①能源交通。②城市基础设施。③扩大出口和替代进口行业。(3)限制或禁止发展的产业。

①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举办的行业。②工业“三废”严重,且治理后又达不到环保排放要求的行业。③从事黄色、丑恶、迷信活动的行业和涉及国家安全或有害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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