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单付现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29页(221字)

以买方付款为卖方交单的条件的支付方式。

如买方不付款,卖方即不把装运单据交给买方。它与见单付款的主要区别在于见单付款方式是卖方先把装运单据交给买方,买方于收到单据之后才汇付现款。因此,当卖方对买方的信誉和资信情况不够了解时,可以要求买方按这种条件支付货款。

在工厂交货(Ex work)或铁路交货(FOR)的合同中,常采用交单付现款或交货付现款(Cash or Delivery)的方式支付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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