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695页(481字)

经海关或海关委托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报关员证》,负责办理报关手续的人员。

报关员应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海关要求的其他条件。报关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经海关审核认可,发给《报关员证》,方准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完整准确地填制报关单。

(2)递交合法齐全有效的报关单证。

(3)陪同海关人员到查验现场,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及衡量等工作。(4)缴纳关税和其他税费。

(5)办理海关罚款手续。(6)配合海关对走私违规案件的调查。

(7)学习并切实遵守海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应依法履行的义务。报关员必须参加海关的年审,调换服务单位必须经海关认可并换发《报关员证》。报关员不能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关单位。报关员若有走私或违章行为,不履行海关规定义务,不参加年审或年审不合格,考绩未达到标准的,海关将暂停或取消其报关员资格。

对犯有走私行为和走私罪的报关员,海关取消其报关员资格,并不准其重新申请报关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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