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00页(509字)

有关进出口业务当事人要求海关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域以外,办理海关手续应交纳的费用。

海关监管区域一般是指设有海关机构或派驻海关监管人员的海关监管场所。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和旅游事业的发展,便于有关企业或人员办理海关手续,加强海关的监督管理,海关除在海关规定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等监管区域以内执行任务外,还可应有关单位或人员的要求,派员到上述监管区域以外办理海关手续。

中国海关自1981年5月1日起开征海关规费。有关进出口业务当事人需海关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并取得海关的同意。

申请人除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其他必需费用外,尚须按规定交纳规费。海关规费按每一关员每一工作日人民币50元计算。

每一工作日按8小时计算;不足4小时的按半日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1日计算。凡海关在监管区域以外验放旅客行李物品,申请人是单位的,海关按规定减半收取规费;申请人是个人的,海关验放一件行李物品收费5元,2件及2件以上的收10元。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加倍计收。

海关所收取的各项规费要给予货主或代理人收据,并按有关规定以“规费收入”科目解交国库。

上一篇:关封 下一篇:海关监管手续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