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栏税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30页(183字)

亦称“四重税则”。

在税率表中对每一税目即每一种货物规定4个税率,区别情况分别征税。多栏税则的一种。例如,日本国税则分为:(1)普通税率,适用于一般国家。(2)协定税率,适用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会员国及国会核定的国家和地区。(3)特惠税率,适用于发展中国家。(4)暂定税率,配合国内经济发展需要临时适用于某些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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