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暂准进口报关单证册海关公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46页(553字)

简称“ATA公约”。

由海关合作理事会主持制定的关于统一和简化货物临时进出口海关手续的国际性海关公约。1961年12月6日海关合作理事会在比利时布鲁塞尔通过,1963年7月30日生效。至1991年底已有52个国家(地区)加入公约,其中44个国家(地区)已付诸实施。公约包括前言及7章28条和1个附件《ATA报关手册样本》。

公约内容是对暂时免税进口货物实行统一简化的海关管理制度、原则和程序的规定。它是独立的程序性公约。

与此有关的有1952年《商业样品公约》、1954年《关于旅游便利公约》、1954年《私人道路车辆公约》、1956年《商业道路车辆公约》、1956年《航空器和游船公约》、1960年《包装品公约》、1961年《专业设备公约》、1961年《展览会和交易会公约》、1964年《海员福利用品公约》、1968年《科学设备公约》、1970年《教学用品公约》、1972年《集装箱公约》。加入ATA公约的缔约方必须至少同时加入上述其中一个具体的有关货物暂时进口国际公约,以确保ATA公约得以真正实施。

中国国务院于1992年5月18日正式决定加入ATA公约,对其中邮运货物是否适用ATA单证手册提出保留,指定中国国际商会作为中国ATA单证手册的公证和担保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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