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苏黎世商会仲裁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764页(300字)

瑞士苏黎世商会属下一个全国性的常设仲裁机构。

成立于1941年。由于瑞士具有中立国的地位,使得苏黎世商会仲裁院的仲裁较易能为各方面的国家和当事人所接受,从而使该院成了处理国际民商事纠纷的一个重要中心,在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中国公司和企业在进行涉外经济贸易交往时,也将发生的争议提交该院仲裁。苏黎世商会仲裁院在管辖范围方面不存在任何地域和国籍上的限制,具体的仲裁程序则由当事人选定或由商会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主持进行。

仲裁过程严格按1977年1月1日生效的《苏黎世商会仲裁规则》的规定进行,并依据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作出实质性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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