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4页(232字)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它既是财产权、请求权,又是对人权。债权与物权同属于财产权,但两者有区别:(1)债权是动态财产权,物权则是静态财产权。(2)债权是请求权,物权是支配权。(3)在债权中,同一标的物上允许同时或先后设立数个内容相同的债权,物权具有排他性。

(4)数个债权不论其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受偿,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的取得,既依法律规定,也可以依当事人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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