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验证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73页(311字)

亦称“健康检验证书”。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或商检机构就进出口商品的卫生状况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供食用的产品来自安全非疫区,未受传染病菌的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须由国家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进口单位在申报时,须提供输出国(地区)所使用的农药、添加剂、重蒸剂等资料和检验证书。

海关凭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证明放行。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及其证书的签发是由商检机构办理。

中国出口的肠衣、罐头、蛋品、乳制品、水产品等,一般由商检机构签发卫生检验证书。出口动物性食品的卫生检验证书,须由兽医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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