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锋相对战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26页(709字)

针对竞争对手的战略而采取直接对抗的、相同的对策。

也称一报还一报战略,博弈论中竞争战略的一种,主要用于在动态非合作博弈中形成合作博弈均衡。在常见的动态定价博弈中,采用针锋相对战略的企业在一开始采取合作态度,而在随后每一阶段的定价将随时反映竞争者上一阶段的定价行为特点,如对手降低价格竞争,采用针锋相对战略的企业也会降低价格回应,而当对手回到合作定价行为方式时,企业会参照对手的行为也采取合作定价方式。由于这种威胁的存在,竞争者可能不会采取降价竞争的方式,而是采取非价格竞争或合作定价。

针锋相对战略的特点:(1)它是简单的、容易描述和理解的,如通过宣告“不论对手的价格多么低,我们将保证和对手的价格一样”,或者“无论怎样,我们都将是价格最低者”,一个企业可以很容易地向其竞争对手表明,它将采取针锋相对战略。

(2)对于大多数其他博弈战略而言,在长期博弈中针锋相对战略具有很强的活力,它能够获得比其他战略更好的回报,其原因在于它的善良性、可激怒性和宽容性。它的善良性意味着它绝不首先背叛合作,以防止陷入不必要的麻烦;可激怒性意味着对于对手的不合作行为它将在下一阶段立即予以惩罚;宽容性意味着如果对手返回到合作战略,它也会采取合作。

针锋相对战略的局限:(1)针锋相对战略要在未来影响足够大或是重要的情况下才有效。(2)在某一企业的合作行为被错误理解为不合作战略时,采用针锋相对战略的企业将进行无休止的相互背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用的战略有更少的可激怒性、更大的宽容性将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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