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联盟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145页(771字)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拥有不同经营资源的企业,出于对整个市场的预期和企业总体经营目标、经营风险的考虑,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提高竞争能力等战略目标,通过协议、契约或合资等方式而结成的联合组织,是一种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合作战略方式。

企业战略联盟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快速增长的一种新的合作战略组织形式,导致其增加的原因包括:(1)外部原因,主要是指市场的全球化,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迅速扩散和更新周期的缩短,实现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学习效应的机会的发展,企业经营环境不确定性的增加等。(2)内部原因,主要包括获得市场进入、获得技术和诀窍、获得原材料、降低战略发展的成本、降低风险、防御被兼并等。企业战略联盟可以从集中式(协议安排)或综合式(联合进行研究与开发、联合生产、联合获得零部件来源等)、合资或非合资协作、两个合作伙伴或是多个合作伙伴组成的财团等方面进行分类。

企业战略联盟的特点:(1)优势互补。在竞争激烈、科技高速发展和国际化的今天,没有哪个企业在所有方面都居于优势地位。战略联盟可把各个企业独有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单个企业所无法比拟的总体优势。

因此,企业间存在战略配合或有互补性资产是选择联盟伙伴的重要条件。(2)互相信任和利益相容。

传统的企业竞争是以相互对抗为主要特征的,战略联盟改变了这种形式,认识到不能仅从直接竞争角度考虑问题,还有必要同其他企业合作、结盟,为竞争而合作,靠合作来竞争,在相互信任和共同利益基础上建立战略共同体。(3)战略性。建立战略联盟的目的,不是为了对短期的市场变化作出应急反应,而是为了优化企业未来发展的竞争环境与经营资源,即从战略的高度来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和经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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