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资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49页(568字)

过去我国生产工人所普遍实行的一种工资制度,是按照各种生产劳动的技术复杂程度和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把工资划分八个等级(等级主要用来区分工人的工种之间和工种内部的劳动差别及工资差别),并规定工资等级系数和工资标准的一种工资等级制度。

区别工资等级的主要依据是劳动的复杂程度和工种的技术熟练程度。一些技术复杂的工种,最高等级为八级,另一些技术相对比较简单的工种,最高等级就要低一些。

各工种的最低和最高等级,不得逾越该工种的等级线。例如机器制造业规定的等级线,钳工由四级到八级,钻工由三级到七级,而清洁工是一级和二级,各工种都不得逾越。八级工资制由三个基本因素组成:(1)工资标准。亦称工资率,是按单位时间(时、日、周、月)规定的工资数额,表示了某一等级在单位时间内的货币工资水平。

(2)工资等级表。是用来规定工人的工资等级数目以及工资等级之间差别的一览表,它由工资等级数目、工资等级差别以及工种等级线组成,表示不同的劳动熟练程度和不同工作之间工资标准的关系。(3)技术等级标准。简称技术标准,它是按生产和工作分类的所有技术工种工人的技术等级规范,是用来确定工人的技术等级和工人工资等级的尺度。八级工资制度,能够在劳动报酬上体现不同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复杂程度,因而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较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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