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工资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企业管理学大辞典》第250页(465字)

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或纯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工资总额,然后再根据职工的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量计发工资的工资形式,属于计件工资制的范畴。

这种工资形式比较适合在部分饮食业、服务业和商业企业中实行,工业企业在销售人员中也采用此形式。其具体做法:先核定百元营业额的工资含量,同时规定各项保证指标,如劳动态度、技术水平等,在职工完成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预先规定的提成比例,从营业收入中提取工资。

提成工资制的具体形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扣除一部分现行标准工资作为固定工资,加上提成工资部分,采取适当办法进行分配;另一种是取消固定工资,职工收入完全随着从利润或营业额中提成的数额浮动。

提成工资制能够把职工的工资收入直接同本单位的营业状况或盈利状况联系起来,有利于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也有利于促使职工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提高自己的技术熟练程度。

实行提成工资形式的企业,一般应有较为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考核、检查制度,同时要处理好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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